跟着《建筑规划防火规范》的出台到修订,对建筑商场的防火材料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与之配套的门窗幕墙以及首要的辅材玻璃、密封胶和型材等也有了更加苛刻的要求。而近年来建材范畴的不断发展,品种也逐步增多,作为要害的配套材料之一的“防火胶”,您又了解多少呢?一同来看看吧!
R999硅酮防火密封胶是一种封堵用的密封材料,具有密封与防火的两层功用,属于办法型防火材料。以河南瑞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R999硅酮防火密封胶为例,它是单组分硅酮产品;中性固化,对金属镀膜玻璃、混凝土、大理石无腐蚀性;阻燃性能出色,燃烧时不会放出浓烟或有毒气体;耐气候老化,耐紫外线,耐臭氧,耐水;耐高温功用出色,在-50℃~150℃的范围内功用变化不大;对大部分建材具有优良的粘结性,一般不需要运用底涂;与其它中性硅酮胶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助燃功用抵达FV-0阻燃等级规范;实行国家规范:GB 23864 A3级 SR FV-0(3.0mm)20HM GB/T24267-2009
技术指标
序号 | 项目 | 技术指标 |
1 | 颜色 | 黑、灰、棕、白等 |
2 | 下垂度:笔直放置(mm) | ≤1 |
下垂度:水平放置 | 不变形 | |
3 | 挤出性(s) | ≤5 |
4 | 表干时间(h) | ≤2 |
5 | 硬度(Shore A) | 30~60 |
6 | 拉伸粘结强度(MPa):规范条件 | ≥0.80 |
拉伸粘结强度(MPa):90℃ | ≥0.60 | |
拉伸粘结强度(MPa):-30℃ | ≥0.80 | |
拉伸粘结强度(MPa):浸水七天 | ≥0.60 | |
拉伸粘结强度(MPa):水-紫外线光照300h | ≥0.60 | |
7 | 粘结损坏面积(%) | ≤5 |
8 | 23℃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 | ≥100 |
9 | 阻燃等级 | FV-0 |
10 | 氧指数(%) | ≥40 |
11 | 固化时间(T=25℃,RH=50%)(d) | 7~14 |
防火密封胶简介及说明
首要用处:宾馆、酒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防水、防潮、装饰等阻燃密封;各类门窗玻璃设备阻燃密封;各类防火门窗防火密封,幕墙工程阻燃密封;电子、电器元件固定及阻燃密封。玻璃、陶瓷、石材(词条“石材”由工作大百科供应)、非渗油性木材、铝材及塑钢等材料的防火阻燃密封。粉末喷涂铝合金有必要以溶剂完全的铲除其蜡涂层,材料在运用前有必要检验其相容性、粘结性。
运用限制:施工外表有必要干燥清洁。制止用于结构性装配;不宜用于渗出油脂、增塑剂或溶剂的材料;不宜用于密不通风的场所,单组分硅酮需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固化;不宜用于结霜或湿润的外表;施工时材料外表温度宜在15℃~27℃之间。
建筑门窗幕墙广泛应用在人群布满的大型公共建筑或住所小区的外墙上,不论面板是玻璃仍是石材,在发生火灾的高温环境下,其危险性都比较大。根据消防和建筑专家的分析,在火灾发生之初很多时分门窗等室表里通道能否起到防火助燃的作用,或者是抵达规矩范围内的耐火、防火时间,是保证人群涣散、产业安全的最要害因素之一。而防火封堵是现在建筑规划中最为有用的防火、隔烟手法,在防火封堵中所用的防火密封胶,虽然是整个建筑防火规划和构件材料中极小的一个部分,却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用量虽小,功用却很强壮。期望得到甲方业主、规划院以及工程企业的高度重视,与优异的材料企业一道,携手共建百年精品工程。
扩展阅览:现行《建筑规划防火规范》解读
国家规范《建筑规划防火规范》GB50016-2014,经部分修订后,在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间,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有必要严格实行。
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运用功用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矩。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承认。
2 除本规范还有规矩外,宿舍、公寓等非住所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矩;
3 除本规范还有规矩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矩。
5.1.3A 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备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8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选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育建筑、老年人照料设备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选用不燃材料;当选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选用不燃材料。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5.3.1A 独立缔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备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 32m,不应大于 54m;独立缔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备,不应逾越 2 层。
5.4 平面安顿
5.4.4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选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逾越 3 层;选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逾越 2 层;选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矩: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安顿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安顿在首层或二层;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安顿在首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涣散楼梯;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涣散楼梯。
5.4.4A 老年人照料设备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备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矩:
1 老年人照料设备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地点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5.3.1A 条的规矩;
2 老年人照料设备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条的规矩。
5.4.4B 当老年人照料设备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恢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 且运用人数不应大于 30 人。
老年人照料设备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恢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 且运用人数不应大于 30 人。
5.5 安全涣散和逃亡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核算承认,且不应少于 2 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涣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2 且人数不逾越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备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 5.5.8 规矩的公共建筑。
5.5.13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涣散楼梯,除与打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选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公寓、老年人建筑及类似运用功用的建筑;
2 设置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铺、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运用功用的建筑;
4 6 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5.13A 老年人照料设备的涣散楼梯或涣散楼梯间宜与打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打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涣散楼梯应选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备,其室内涣散楼梯应选用防烟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老年人照料设备,宜在 32m 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涣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逃亡场所连通。
5.5.14 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用厅等场所内。老年人照料设备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纳防烟办法,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佐人员涣散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的要求。
5.5.15 公共建筑内房间的涣散门数量应经核算承认且不应少于 2 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备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 1 个涣散门: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头的房间,关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备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 50m2;关于医疗建筑、教育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 75m2;关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m2;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 50m2 且涣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 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涣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15m、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2 且涣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 50m2 且常常停留人数不逾越 15 人的厅、室。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涣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矩:
1 直通涣散走道的房间涣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 5.5.17 的规矩;
注:
1 建筑内开向打开式外廊的房间涣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矩增加 5m。
2 直通涣散走道的房间涣散门至最近打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矩减少 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头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矩减少 2m。
3 建筑物内悉数设置自动喷水救活系统时,其安全涣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矩增加 25%。
2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选用扩展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逾越 4 层且未选用扩展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 15m 处;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涣散走道的涣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 5.5.17 规矩的袋形走道两头或尽端的涣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涣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 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用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涣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当涣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上或涣散楼梯间时,应选用长度不大于 10m 的涣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救活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涣散距离可分别增加 25%。
5.5.24A 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备,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备部分的每座涣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逃亡间;当老年人照料设备设置与涣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涣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逃亡要求的室外渠道等时,可不设置逃亡间。逃亡间内可供逃亡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2m2,逃亡间可利用涣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4 条的规矩。
供失能老年人运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备,应按核定运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2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名贵精细医疗配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备建筑,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有必要设置的门、窗应选用乙级防火门、窗。
6.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6.7.4A 除本规范第 6.7.3 条规矩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备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选用燃烧功用为 A 级的保温材料:
1 独立缔造的老年人照料设备;
2 与其他建筑组合缔造且老年人照料设备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m2 的老年人照料设备。
7.3 消防电梯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所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备;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作业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矩:
1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2 前室的运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2,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运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8 条和第 6.4.3 条的规矩;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 5.5.27 条规矩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选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